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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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推进我市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5〕48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25〕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投资界) 原文链接 下载投资界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