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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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引导基金对并购母基金出资比例最高可达50%,对券商类并购母基金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标的项目投资,使引导基金在项目端出资比例不超过50%。母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对以并购重组为目的的母基金除外。此外,通知还明确引导基金存续期延长至2040年。 (投资界) 原文链接 下载投资界APP